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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第二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
时间:2022-1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部门职能: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向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向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刘欢

检察官:刘欢、文龙、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