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侦监协作办公室网络专线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TJXM_202603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侦监协作办公室网络专线服务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每年4.2万元
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采购项目简介
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拟建设从我院至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侦监协作办公室,以及从我院至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侦监协作办公室的网络专线。
1.安装地址: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八里庄路1号附近)、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成都市高新区嘉里路1号)。
2.技术要求:机房专线、带宽50M。
3.服务期限:1年,年度考核合格后我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考核办法见附件。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1301办公室。响应文件必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
七、响应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要加盖公章);
2.报价清单(要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内容包括技术规格、建设工期、价格、售后服务保障等,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八、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询价公告要求的接受;
2.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严格按照询价公告内容应标,响应文件不合符询价公告的要求即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
4.网络专线建设通网后付款,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九、评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评标时间:2026年7月1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1408办公室
3.评标方式:最低价评标法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51号
联系人:梁一栋
联系电话:028-68518604
附件:侦监协作办公室网络专线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7日